檢核內容:
學校於學期中課業輔導課程,每週未逾5日,且未於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實施。安排課業輔導教學時數 (全學期 不得逾90節,寒假未逾40節、暑假未逾 120節)。
依據法規
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4點第4款及第5款
佐證資料
1. 課業輔導實施計畫(含授課節數)
2. 教室日誌
3. 訪談學生
自評結果:
| 符合 | 部分符合 | 不符合 |
| 2.5分 | 1.25分 | 0分 |
| ✓ |
檢核內容:
學校於學期中課業輔導課程,每週未逾5日,且未於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實施。安排課業輔導教學時數 (全學期 不得逾90節,寒假未逾40節、暑假未逾 120節)。
依據法規
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4點第4款及第5款
佐證資料
1. 課業輔導實施計畫(含授課節數)
2. 教室日誌
3. 訪談學生
自評結果:
| 符合 | 部分符合 | 不符合 |
| 2.5分 | 1.25分 | 0分 |
| ✓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