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核內容:
學校應將學生學籍表冊紙本及電磁紀錄,設置專櫃永久保存,並指定專人妥慎保管及列入業務移交項目;其有遺失、毀損者,應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,並儘速重建。
依據法規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5條
佐證資料
1. 檢視學生學籍表冊紙本及電磁紀錄
2. 設置專用櫃專人保存列入移交清冊
3. 其他備查公文
自評結果:
| 符合 | 部分符合 | 不符合 |
| 2.5分 | 1.25分 | 0分 |
| ✓ |
檢核內容:
學校應將學生學籍表冊紙本及電磁紀錄,設置專櫃永久保存,並指定專人妥慎保管及列入業務移交項目;其有遺失、毀損者,應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,並儘速重建。
依據法規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5條
佐證資料
1. 檢視學生學籍表冊紙本及電磁紀錄
2. 設置專用櫃專人保存列入移交清冊
3. 其他備查公文
自評結果:
| 符合 | 部分符合 | 不符合 |
| 2.5分 | 1.25分 | 0分 |
| ✓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