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核內容:

學生編班採用下列方式辦理:應依常態編班原則,採 S 型排列、公開抽籤或電腦亂數方式實施編班。其各班級人數,符合教育部之規定。


依據法規
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第7點及第5點


佐證資料

1. 編班名冊

2. 編班成績:高一(入學成績)、高二(高一學期總成績)

3. 教職員工之子女就讀該校名冊


自評結果:

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
2.5分1.25分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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