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核內容:

辦理轉班(科、學程),學生經家長同意後,得向學校申請轉班(科、學程);學校受理申請,並實施生活、學習、生涯等適性輔導後,提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;經審議通過後,應為學生辦理轉班(科、學程) 。


依據法規
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第9點


佐證資料

1. 轉班(科、學程)關資料及文件

2. 家長同意書

3. 輔導紀錄

4. 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會議紀錄


自評結果:

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
2.5分1.25分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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