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核內容:

學校應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六個月,將編班(科、學程)及轉班(科、學程)作 業規定公告於學校網頁,並應於開學 前,將編班(科、學程)及轉班(科、 學程)辦理情形,公告於學校網頁(包 括班級及學生名冊)。


依據法規
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第13點


佐證資料

公告於學校網頁資料


自評結果:

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
2.5分1.25分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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